索 谓之 号: 07B221214201600345 信息所属单位: 种子管理局 信息名称: 关于作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报 文 号: 农种种函〔2016〕17号 分解日期: 2016年12月28日 公开发表日期: 2016年12月28日 内容概… 索 谓之 号: 07B221214201600345 信息所属单位: 种子管理局信息名称: 关于作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报 文 号: 农种种函〔2016〕17号 分解日期: 2016年12月28日 公开发表日期: 2016年12月28日内容阐述: 关于作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报 关于作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是《种子法》新的另设的一项最重要制度,是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尤其是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和工作抓手。为作好备案管理工作,农业部种子局的组织研发了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管理系统,还包括APP备案(手机终端)和PC备案(电脑终端),今后备案管理以网上备案居多,网下备案辅。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者可自行自由选择APP备案方式或PC备案方式展开备案,自律已完成账号登记、信息填写、材料上载、备案递交等业务操作者,保证网上备案信息全面、现实、精确,可不递交纸质材料。
备案涉及操作者指南和应用软件可在中国种业信息网(http://www.seed.gov.cn)iTunes。对不具备网际网路条件的备案者,可采行网下备案方式,备案者须向备案法院机关递交《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格》,并上报备案所须要纸质材料,备案法院机关不应交由载入网上备案信息。 截至2016年12月27日,湖北、四川、甘肃、吉林、新疆、江苏等省(区)备案工作进展较慢,江西、海南、贵州、西藏、青海等省(区)仍未启动(参见附件)。
各省(区、市)种子管理机构要依法赴任品行,强化工作指导,重点敦促县级种子管理机构作好备案工作,保证分支机构、委托生产、委托自营和不填装销售等四类备案主体全部依法已完成备案。找到问题请求及时与农业部种子局联系。
为作好《种子法》贯彻落实工作,2017年农业部种子局将对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情况展开重点检查。 联系方式: 北京中园公司(技术支持) QQ:962242136,781790777 电话:010-59196227,18618195931(黄宁军) 010-59519955并转8812,18618196521(李雄)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电话:010-59193238,010-59193237 附件: 各省(区、市)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进展情况统计表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附件: 关于作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报(农种种函〔2016〕17号).PDF 附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已完成情况统计表(截至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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